创知成员
创知律师事务所现在(2026年5月现在)有12名的日本律师(辩护士)和2名外国法事务律师(外国法事务辩护士)。
暂时,我们介绍创知的代表律师,藤本一郎律师。
藤本 一郎 (Ichiro Fujimoto)
代表合伙人
执业领域
上市公司经营相关法律事务及一般咨询、国际贸易、公司治理、M&A(企业并购)、跨境M&A、亚洲法、中国法、反垄断法、企业重组与破产倒闭、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应对、跨境纠纷/仲裁/调解、诉讼与纠纷解决、企业合规与丑闻应对、债权回收、金融法务、家事与继承。
律师致辞
我是创知法律事务所(Sochi Law Office)的律师藤本一郎。2017年,我与志同道合的伙伴们共同创立了创知法律事务所。
如果要概括我作为律师的特点,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具备国际化视野;第二,充满执业热情;第三,不知为何总能吸引并处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
关于国际化视野
首先,我想谈谈“国际化视野”。我个人以及我们事务所共同奋斗的目标,就是“满足全球各类客户的法律需求”。在践行这一目标的道路上,我可以说是日本为数不多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律师之一。
我曾赴美国及中国留学,并在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积累了实务经验。自2008年回到日本以来,作为一名精通当地法律并熟练运用英语和中文的日本律师,我在以中国为首的亚洲各地相关法律事务中,积累了广泛而深厚的实务经验。同时,作为一名“既懂外国法又懂日本法”、“既具备国际思维又理解日本本土习惯”的律师,我经常站在日本总部的立场上,就涉及海外要素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全方位咨询,包括接纳外资入股、收购海外上市公司、海外债权回收等。
在海外(尤其是亚洲地区),常常会遇到在日本国内无法想象的、出乎意料的突发状况。而应对这些棘手局面的丰富经验,也反哺到了我纯粹的日本国内法律业务中。在多元化的执业生涯里,我在日本及海外建立起了广泛的专业协作网络。因此,如今的我深感自己已能打破国界的地域限制,“近乎完美地”满足客户的“一切法律需求”。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我注重国际化视野,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忽视国内业务;相反,作为日本律师,我同样稳健地扎根并深耕于日本本土业务。
当然,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的驻外经验很快就会过时。我从不满足于现状。今后,我将继续立足于日常的实务经验,加强与全球各地专家的交流,并通过在法学院任教来梳理和研究前沿理论。我将不断精进,以求更广、更深地“完全”攻克客户的“一切法律需求”。
关于执业热情
我们创知法律事务所从不把“利益至上”奉为圭臬。当然,我们也希望扩所、增员、创造丰厚收益。但我们最为看重的核心价值是:“我们是否想与这位客户共同创造价值?”也就是说,“我们是否有与该客户并肩作战的强烈意愿”,以及“客户是否也发自内心地渴望与我们携手”。
这种双向的选择,催生了客户与律师之间坚不可摧的信任纽带。我们对每一位客户都倾注了极大的热忱。这种“无论如何也要为客户排忧解难”的执业情怀,往往能升华为更精妙的法律逻辑构架,激发我们在事实和证据挖掘上的洞察力,从而在诉讼、仲裁、合同谈判等法律服务中为客户赢取极佳的结果。在对待每一位客户的业务时,我都抱着如同恋爱般的火热投入——有时甚至热情得让客户觉得“有些粘人”。
不过,这种热忱绝非一厢情愿的独角戏,而是在与客户的紧密协作中共同孕育的。我将全力以赴,致力于与客户建立起长期且深厚的信赖关系。
关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说来也奇妙,尤其是自创立创知法律事务所以来,在承接的委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其他律师可能感到棘手甚至无法应对的疑难案件。坦白地说,这些案件中的大多数,如果在一开始就由我来接手,本可以顺理成章、非常漂亮地解决,但由于中途延误或前期处置不当,导致案情变得错综复杂。
对于此类案件,如果评估后认为我的介入并不能为客户带来实质性的价值提升,我会坦诚地予以婉拒。因此,在判断是否接受委托时我会非常慎重。不过,一旦决定受案,我便会如前所述,以国际化视野为基石,倾注全部热情全力以赴。诚然,在一些积重难返的案件中,偶尔也会有难以挽回的遗憾结果,但在绝大多数案件中,我都能帮助客户扭转乾坤,赢回满意的解决方案。
无论您面临的是M&A(企业并购)、诉讼仲裁、合同起草还是债权债务等领域的重大或棘手难题,只要您觉得“这件事情非常重要且难度极高”,如果此时您能想到我,我将不胜荣幸。
结语
以上篇幅稍长,主要是为了能让大家切实体会到我的执业风格与为人。无论您是企业客户还是个人投资者,无论涉及日本国内还是海外业务,欢迎随时前来咨询。若正式预约时间并开展具体的法律咨询,则需按照规定收取律师酬金。
主要学历、履历及著述
┃ 学 历
1994年3月 广岛县立安古市高等学校毕业
1995年4月 考入京都大学法学部
1999年10月 通过日本司法考试
2000年3月 京都大学法学部毕业(法学学士)
2006年5月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法学院毕业(法学硕士)
2006年11月 通过美国纽约州司法考试
2007年5月 通过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司法考试
┃ 律 师 履 历
2001年 司法修习结业(第54期)・登记注册为日本律师(隶属大阪律师协会)
2001年 担任NANAHOSHI股份有限公司民事再生程序申请代理人
2003年 担任世界长(SEIKAICHO)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代理
2006年9月 派驻至 Squire, Sanders and Dempsey LLP 洛杉矶办公室
2007年1月 登记注册为美国纽约州律师
2007年8月 派驻至上海兆辰汇亚律师事务所(至2008年3月)
2008年5月 登记注册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律师
2008年 任京都大学物质-细胞统合系统基地(iCeMS)客座副教授(至2016年3月)
2009年 升任律师法人淀屋桥・山上合同法律事务所 合伙人
2010年 任同志社大学法科大学院兼职讲师(至2023年3月)
2010年8月 任京都商工会议所中国商务咨询台顾问(至2017年3月)
2011年9月 任京都大学物质-细胞统合系统基地人ES细胞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至2017年3月)
2012年 任大阪府中小企业海外拓展支援顾问(现任大阪产业局国际商务支持中心专业顾问)
2012年 任神户大学法科大学院兼职讲师(现职)
2012年 任京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法曹养成专业(法科大学院)兼职讲师(至2021年3月)
2017年 任同志社大学法科大学院客座教授(至2023年3月)
2017年 升任律师法人创知法律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现职)
2017年 担任本间机械(HONMA MACHINERY)股份有限公司民事再生程序申请代理人
2019年 任京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法曹养成专业(法科大学院)客座教授(至2021年3月)
2020年 出任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仲裁员
2021年 登记注册为美国加利福尼亚中部联邦地区法院执业律师
2021年 担任TOPS京都股份有限公司民事再生程序申请代理人
2022年 出任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仲裁员
2023年 任大阪律师会国际委员会委员长(至2025年3月)
┃ 社会职务与现职
神户大学法科大学院兼职讲师(负责课程:中国法、R&W研讨班涉外法务)
日本律师联合会(日辩连) 外国律师及国际法律业务委员会 副委员长
日本律师联合会(日辩连) 中小企业海外拓展法律支援工作组 委员
大阪律师会法曹养成・法科大学院合作中心 副委员长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会员
fantasista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兼审计等委员)
公益财团法人中辻创智社 理事
一般社团法人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仲裁员候选人
京都国际调解中心 调解员候选人
┃ 主要论文与著作
中国案例百选:《百事可乐中国子公司“蓝色风暴”主题促销活动被判侵害原告商标权并支付300万人民币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5.24判决]》,《国际商事法务》(2008年8月号)
中国案例百选:《因知名日本企业商品不符合“知名商品”认定而未获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适用案》,《国际商事法务》(2009年4月号)
中国民商法理论与实务:《中国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与审查制度的最新进展》,《JCA Journal》(2010年2月号)
《外国法律顾问(外国法事务律师)制度对企业的影响——第二次会长信函的启示》,《Business Law Journal》(2010年4月号)
《与当地律师打交道的诀窍:美国与中国篇》,《Business Law Journal》(2010年4月号)
《法曹养成的课题——现状与民事法教育应有的姿态》,《法学Seminar》(2010年6月号)
中国案例百选:《关于约定“中国国际商事仲裁院深圳分院”为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因仲裁机构约定不明被认定无效、由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案》,《国际商事法务》(2011年1月号)
《新司法考试试题与解析2010(商法部分)》(合著),日本评论社
《新司法考试试题与解析2011(商法部分)》(合著),日本评论社
《新司法考试试题与解析2012(商法部分)》(合著),日本评论社
《关于中国OEM生产中的生产者标注问题》,《JCA Journal》(2011年8月号)
法科大学院论点系列:《(第12期)为了让通过司法考试后的未来更加光明》,《法学Seminar》(2011年10月号)
《关于中国许可合同(授权协议)的架构对比分析》,《Patent》(2011年10月号)
《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看对华投资的未来》(合著),《JCA Journal》(2012年3月号)
《日本企业收购香港上市公司的实务(上)(下)》,《JCA Journal》(2012年6月号、7月号)
中国案例百选:《合资公司在实质运营前破裂相关的损害赔偿案例分析》,《国际商事法务》(2012年12月号)
《司法考试试题与解析2013》(合著),日本评论社,别册法学Seminar No.222
《中小企业海外拓展支援:法务建议》(合著),经济法令研究会
《中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JCA Journal》(2013年3月号)
《续・中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JCA Journal》(2013年11月号)
中国案例百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否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所作仲裁裁决效力案的后续进展》,《国际商事法务》(2013年12月号)
《商船三井船舶扣押事件的影响》,《JCA Journal》(2014年6月号)
《关于跨境担保制度的修改》,《JCA Journal》(2014年7月号)
《律师对中小企业海外拓展的法律支援业务》(特辑:中小企业海外拓展的法律支援:意义与具体推进路径)(合著),《自由与正义》(2015年2月号)
中国商务法务最新动态(32):《关于〈外国投资法〉草案的探讨》,《JCA Journal》(2015年3月号)
我的工作与法律相连系列:《拓展法律专家的工作篇(第5回)世界在等待着我:国际法律业务的魅力》,《法学Seminar》(2015年8月号)
中国案例百选:《知名日本企业商号核心部分(字号)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项保护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12.17判决]》,《国际商事法务》(2015年9月号)
中国商务法务最新动态(41):《关于〈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解读》,《JCA Journal》(2016年1月号)
办公法务40s企业法务系列・中国民商法理论与实务(100):《关于〈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解读(续报)》,《JCA Journal》(2016年5月号)
中国商务法务最新动态(46):《中国反垄断法:合资公司的设立与企业结合(经营者集中)审查——商法函[2016]175号带来的冲击》,《JCA Journal》(2016年7月号)
《中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例研究(第3回):基于“无效”仲裁条款的外国仲裁裁决获得承认与执行的案例》,《JCA Journal》(2017年5月号)
中国案例百选:《双重签订排他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情形下后续合同效力引发争议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9.30判决]》,《国际商事法务》(2017年10月号)
办公法务40s企业法务系列・中国民商法理论与实务(126):《关于香港〈公司条例〉的修改(浅谈重要控制人与指定代表登记制度)》,《JCA Journal》(2018年8月号)
办公法务40s企业法务系列・中国民商法理论与实务(140):《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解读》,《JCA Journal》(2019年11月号)
中国案例百选(299):《关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章的担保合同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无效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9月27日判决]的思考》,《国际商事法务》(2022年1月号)
中国商事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32):《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能否以当事人未主张的事由主动拒绝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决的案例分析》,《JCA Journal》(2023年1月号)
日辩连・日辩连中小企业法律支援中心编:《中小企业法务全书》[第2版](合著,商事法务,2023年)
《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1条追溯适用的可能性》,《国际商事法务》(2024年10月号)
《关于许可合同(授权协议)及其登记与备案实务》,《知财管理》(2025年11月号)
